有关于土地承包承包期三十年不变的几大问题,不了解可能要被收回
现在人人都应该知晓这件国家大事了:土地承包法修改后,耕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这事是板上钉钉的了!
土地制度一直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土地承包期延长,是一件关系农村未来的大事。从1984年中央农村一号工作文件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到第二轮承包时将土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再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土地制度稳定预期的宗旨是恒定的和一贯的。
经过此次延长,现行土地承包关系将维持到本世纪中叶,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之时。
此次土地承包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今天就跟大家说说。
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
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土地经营权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七方面内容。
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为了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小编看来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不管你的土地怎么经营、流转,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都要保证承包权在你的手里,任何人不能剥夺你拥有土地承包权的权利。
以下几种情况土地将被收回
土地对于咱们农民来说就是命根子,小编告诫大家,这几条千万要注意:
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
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第三方擅自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给承包地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承包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或承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国家政策的明确,老百姓一定要了解并进行深度理解消化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这几种情况,自家的土地就会被收回。你还不重视吗?!